国家药监局:清喉咽颗粒等3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来源:开云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17 03:19:59

  3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则,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证明和审阅,清喉咽颗粒、固肾合剂、清热解毒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请相关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于2024年12月11日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监管理部门存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告诉相关医疗机构、药品运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则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同意证明文件履行。药品标签触及相关联的内容的,应当同时修订。自弥补请求存案之日起出产的药品,不得接着运用原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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